2018年淄博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淄博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淄博市也是山東省的一個經濟大市,但與濟南、青島、煙臺等有所不同的是,由于種種外在因素的制約,淄博市的經濟發展極不均衡,在淄川、張店和臨淄三個經濟較為發達的轄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10元,小時工資為17.1元/小時;博山區、周村區和桓臺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5元;而高青縣和沂源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則為1390元,小時工資為13.9元/小時。
該標準的執行文件為2016年發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文件全文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F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6年6月1日起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5〕39號)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近日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并發布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二者平均增幅5.5%。這是山東省連續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根據發布的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淄博市淄川區、張店區、臨淄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1元。
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負責人介紹,山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7年6月1日起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8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8.1元。此次我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同時考慮到我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溫和上漲,社會平均工資穩定增長,社會保險最低繳費額逐年增加,今年還將調整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和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客觀上2017年全省經濟運行繼續呈現總體平穩、穩中有進態勢,這些因素為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提供了現實需求與基礎條件。
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分別增加100元、90元、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1元、17.3元、15.5元,分別增加1元、0.9元、0.8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執行。
記者從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中看到,淄博市淄川區、張店區、臨淄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1元;博山區、周村區、桓臺縣月最低工資標準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3元;高青縣、沂源縣月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5元。
企業工資指導線是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基礎,自1999年起,省政府每年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2017年山東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上線12%、基準線7.5%、下線3%。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了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以2017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估算數62305元為基數,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為11%、基準線7%、下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