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調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區每月1680元、二類區每月1570元、三類區每月147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區每小時18元、二類區每小時17元、三類區每小時16元。
據介紹,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各地將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