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由于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與居民收入、消費水平等的不同,其標準也是不同的,那么,2017年內蒙古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一起來看看吧!
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還尚未調整,目前執行的依舊是2015年的,當然小編會密切關注、及時更新,為大家呈現最新的知識。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調整自治區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內政辦發電[2015]53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2004第21號令),結合我區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增長情況,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核準,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調整自治區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類地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15個區,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6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
二類地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等6個區、托克托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阿榮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
三類地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4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7元/小時。
四類地區: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3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9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最低工資標準中不包含下列內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對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凡實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在勞動用工網上備案系統填報。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