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5]17號)規定,我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我市商州區為三類工資區,洛南縣、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為四類工資區。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