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文件,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從5月1日起執行。涉及安康的“四類標準”調整為最低每月1190元。
其中,安康市漢濱區、旬陽縣在“三類標準”范圍,調整后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為10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為10.6元/小時)。
安康市石泉縣、漢陰縣、寧陜縣、平利縣、紫陽縣、嵐皋縣、白河縣、鎮坪縣在“四類標準”范圍,調整后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190元/月(為9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為9.7元/小時)。
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