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查兩保自查報告一
近期,蘭州新區把推進“兩查兩保”專項行動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抓手,以嚴明的紀律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提供保障。為了掌握各鎮和村的自查自糾情況,指導和督促鎮村扎實進行問題整改,推動扶貧政策精準落實,扶貧資金使用安全,日前,蘭州新區“兩查兩保”專項行動推進會召開,對做好“兩查兩保”專項督查進行了全面安排。
根據介紹,在新區開展“兩查兩保”專項督查,就是要嚴肅查處一批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的基層干部,實現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據要求,各督查組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群眾信訪舉報較多的關鍵領域和開展巡察梳理出的問題線索,緊盯“十個問題”和基層干部違紀的“九種情形”,特別是要把基層站所、村“兩委” 成員和鎮領導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在惠農和扶貧資金分配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截留克扣、吃拿卡要和虛報冒領、貪污挪用等行為作為督查重點,采取實地走訪、了解座談、查看記錄、調閱資料等方式,督查惠農資金兌現、項目落實有無“縮水變樣”、“張冠李戴”,精準扶貧有無核查不嚴、弄虛作假等情況,切實為查處基層干部貪腐問題提供必要的線索。
會議強調,“兩查兩保”專項行動,根本在“查”,目的在“保”,關鍵在“行”。只有真正行動起來,才能做好“兩查”工作,只有深入開展“兩查”,才能實現“兩保”目標。各“兩查兩保”專項督查組成員要各負其責、強化擔當,步步為營、穩扎穩打,把專項督查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以專項督查的實效,推進扶貧開發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兩查兩保自查報告二
自20xx年7月1日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活動開展以來,新興社區“兩委”在上級各有關部門的關心和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主線、以經濟發展、以改善居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為根本,結合本居實際,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統籌規劃,穩步扎實的開展創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現自查匯報如下:
一、創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從改善人居環境入手,集中力量抓好了“硬化道路、凈化街院、綠化社區”,徹底根除社區污水亂潑、垃圾亂倒、禽畜亂跑等現象。充分利用了荒地、道路兩側、社區周圍和樓前樓后大量植樹,推進生態綠化建設,形成環社區林帶和社區內綠蔭帶,創造“社區在林中、家在園中、路在綠中、人在景中”的優美環境。
二、目前存在的不足與困難
一是群眾環保意識不強, 一些群眾環保意識淡薄,對環保重要性認識不夠,習慣了以前不良生活方式,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甚至亂砍樹木,對文明示范創建起著嚴重的阻礙作用。
二是社區財力有限,而居委會經費更是拮據,這為加大環境治理,改變社容社貌帶來了不利因素。如水源的環境保護、公共綠化等方面,資金缺口大,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嚴重制約了生態文明村進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前)
今后,我們將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利用黨員活動月,組織全居黨員干部、群眾集中學習環保方面政策法規知識,讓每位居民認識到環保工作重要性,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形成自覺抵制環境污染,珍惜生存環境的良好風氣。
(二)統一部署,貫徹落實上級任務。(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前)
居委會按照鎮黨委、政府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扎扎實實完成各項環保工作任務,努力加快新興社區居委會文明創建活動的進程。
(三)積極協調爭取項目資金支持,拓寬自籌資金渠道,為我居的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兩查兩保自查報告三
近日,省民政廳在全省民政系統啟動開展低保、救災資金“兩查兩保”專項檢查行動。
此次專項檢查行動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從4 月中旬至6月中旬,分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整改落實三個階段進行。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入戶走訪等方式,重點查糾低保、救災政策、資金落實方面存在的對象識別不精準、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弄虛作假和貪污侵占、截留私分、擠占挪用、套取騙取資金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省民政廳要求,各地自查面要達到100%,重點抽查相關市(州)的縣(區)不低于30%,每個縣(區)抽查1到2個鄉鎮。對發現的違紀問題一律實施“一案雙查”、倒查責任,不僅要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以嚴明的紀律、務實的作風,確保低保、救災政策資金惠及群眾。
兩查兩保自查報告四
3月23日記者獲悉,省紀委、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關于在扶貧領域開展“兩查兩保”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在扶貧領域開展“查處不正之風、保障扶貧政策落實;查處腐敗問題、保障扶貧資金安全”(“兩查兩保”)專項行動。 查處不正之風、保障扶貧政策落實,旨在解決基礎數據采錄、情況核查不認真,工作不扎實,優親厚友,扶貧對象識別和扶貧目標確定不精準的問題;項目審核不嚴,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應當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或發現了不報告、不糾正,扶貧內容、扶貧措施不精準的問題;扶貧工作中庸懶散慢、吃拿卡要,推諉扯皮、辦事不公,請客送禮、暗箱操作,脫貧措施不落實等問題;超標準超范圍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收繳群眾款物或處罰群眾,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等問題;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扶貧考核不客觀等問題。 查處腐敗問題、保障扶貧資金安全,旨在解決貪污侵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揮霍浪費、私存私放扶貧資金等問題;擠占挪用扶貧資金用于發放獎金福利、修建樓堂館所、投資牟利,以及違規設立“小金庫”等問題;多頭、重復、虛報項目套取、騙取扶貧資金等問題;以爭資金、跑項目等名義行賄受賄,插手扶貧工程項目,在扶貧貸款、項目實施中吃回扣、拿“紅包”,資金發放中索要“跑路費”、“辛苦費”等問題;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搶占掠奪,扶貧項目出現“豆腐渣”工程或爛尾工程,給扶貧攻堅造成較大損失等問題。 《通知》同時強調,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要把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納入巡察的重要內容,緊盯扶貧攻堅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深入查找扶貧政策落實、扶貧資金監管、扶貧項目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具體問題。對巡察發現的問題,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整改情況要公開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涉嫌違紀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