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相關工作,婁底根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對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進行了安排,來一起看看相關情況。
2020年婁底公積金繳存基數為1220元-16089元
2020年婁底公積金繳存比例
企業單位:單位和個人各為5%-12%,靈活就業人員:10%-12%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 45號)及婁底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規定,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順利完成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的核定工作,婁底就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一、審核時間
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審核內容
1.繳存單位基本信惠
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性質、資金來源、專管員姓名、聯系電話等。
2.繳存職工個人信息
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匯繳狀態、繳至年月等。
3.單位專管員信息
包括專管員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
4.規范繳存情況
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否存在少繳、漏繳、欠繳等損害職工利益的行為及違規多徽的情況。
5.繳存基數
婁底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9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即職工2019年度個人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年終績效獎勵和各種津補貼)除以12個月的金額。
2020年度婁底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于婁底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婁底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6089元,不得低于2019年度婁底最低工資標準1220元。凡超過三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在上下限范圍內的據實計算;低于婁底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6.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相同,同一單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相同。
7.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月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部分均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020年度婁底職工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3862元,即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均不得超過1931元;最低合計不得低于122元,即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均不得少于61元。
8.規范靈活就業人員繳存
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19年度婁底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婁底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為10%-12%。
三、需要提交的資料
單位專管員到管理部拷取本單位對賬單,認真核對相關信息,提交如下資料。
1.《2020年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審核表》、《單位封存人員清單》 ,單位專管員變更的還需提交《單位專管員授權委托書》。
2.需要調整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單位,填報《婁底市住房公積金年度變更清冊》。
3.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有誤的,填報《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對賬清冊回單》(姓名、身份證有誤的,同時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4.單位繳存資金有誤的,聯系管理部查清原因后,按規定處理。
5.以前年度未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的單位,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及原件電子照。
所有表格需報送電子文檔并打印一份紙質文檔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