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從威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作如下調整:
繳存基數
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調整為17800元,最低限額為2010元。
繳存比例
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討論通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調整方式
開通單位網上業務的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www.whzfgjj.com)進行調整,具體規定詳見《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管理規定》。
未開通單位網上業務的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廳辦理調整基數和比例的手續。
調整要求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一個單位一年只能調整一次。2020年度的基數和比例的調整工作截至9月30日。
繳存單位調整基數時提供《威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匯繳清冊》或到管理中心各服務廳拷貝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變更表》(單位蓋章)一份。
為保證繳存職工基礎數據的完整、準確,各繳存單位在調整基數和比例的同時,應對已在管理中心留存的單位基礎信息和職工基礎信息進行核對和更新。
各繳存單位在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后一個月內,應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