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的朋友都比較關心2020年鹽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情況。新的一年公積金繳存基數是如何調整的?有沒有上漲?繳存比例怎么定的?來一起看看。
2020年鹽城公積金繳存基數
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1620元-20500元
市直、亭湖區、鹽都區、開發區、鹽南高新區、大豐區、東臺市:1830元-20500元
2020年鹽城公積金繳存比例
機關、事業單位:單位和職工各12%
企業單位:單位和職工各5%-12%
個人繳存者:10%
一、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的確定
根據相關通知要求,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用鹽城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鹽城市城鎮非私營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確定了鹽城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為20500元,市直、亭湖、鹽都、開發區、鹽南高新區、大豐、東臺的月繳存基數最低限額為1830元,建湖、射陽、阜寧、濱海、響水的月繳存基數最低限額為1620元。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規定執行。職工工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績效)、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二、關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202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企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個人繳存者繳存比例為10%。
三、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及執行時間
根據蘇建金管〔2005〕298號文“住房公積金的結算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以及繳存基數的調整年度,均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的規定,確定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在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基數調整。
四、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方式
1.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2.未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至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縣(市、區)管理部辦理基數調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