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很多單位都會公司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每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會有一個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公積金都會存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在公積金繳納地買房貸款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是50萬元,夫妻雙方都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達到7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是個人賬戶余額的40倍,還可以享受央行規定的公積金貸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買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但是必須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下面我們來說說湖南地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出來。
湖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3.無房戶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4.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6.離(退)休的;
7.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①戶口遷出本市;
②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
③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
④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⑤原單位改制、破產、注銷,且未再就業;
⑥連續失業2年(含)以上。
⑦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⑧職工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三條1、2、3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職工符合哪些條件住房公積金不予提取
1.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依規凍結、限制的;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住兩用房及償還其貸款本息的;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別墅及償還其貸款本息的;
4.職工已因購買自住房提取過2次(含)以上住房公積金,再次因購買自住房提取的;
5.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換等非購買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權的;
6.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期間有逾期貸款未歸還的;
7.非工作或非夫妻兩地分居原因在外省非戶籍所在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其自住房貸款本息的;
8.職工在12個月內因同類提取條件已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重大疾病提取除外);
9.以配偶名義在婚前(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10因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其自住房按揭貸款額超出購房總價款(以契稅完稅憑證所核定的計稅金額為準)的。
湖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
1.繳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4.離休、退休的,應提供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離、退休證明;
5.出境定居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和出境定居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失業證明;
7.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戶籍注銷)證明、被宣告死亡證明或被宣告失蹤證明以及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
8.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
9.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2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應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失業證明。
10.遇到自然災害和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應提供由單位社區(街道)出具的證明(審核時實地勘察)或醫院出具的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支付證明。
湖南住房公積金提流程
1.管理中心對繳存人提交的證明資料要認真審核和鑒別,申請審批表要填寫完整、準確,鑒章齊全、清晰。
2.居民身份證可通過公安部門公民信息系統核實;
3.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證等可通過房地產部門信息系統核實;
4.個人信用和銀行住房貸款應通過人民銀行信用信息系統核實;
5.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請,還應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核實。
湖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為方便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非銷戶提取時,提取證明資料經核實屬實,可免支繳存人單位審核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