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申請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一年以上,申貸人須與原商業貸款借款人為同一人。
2、原住房貸款為純商業性貸款(不含組合貸款),還款狀態正常,信用良好。組合貸款不可辦理本業務,且不能轉為組合貸款。
3、申貸人所購商品房應為二環以內或二環以外成熟小區成套住宅,原則上應為住宅小區(房產證上標明為小區)的房屋,且已辦理房產證(房產無權屬爭議),土地權屬清晰、無爭議,申貸人產權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貸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貸人原商業貸款須支持提前結清(結清后原商貸銀行開具“房地產他項權證注銷委托書”)。
二 、貸款額度及期限
1、最高額度: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不得高于申請“商轉公”時原商業銀行貸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時不得高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
2、申貸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申貸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申貸人在最高貸款額度內的可貸額度=申貸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0.5×實際可貸年限,共有產權人、參與還款人不列入計算范圍。
3、最長期限:20年;且申貸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并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
以上是合肥商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和貸款額度的相關情況,具體的問題還需要向當地的相關部門咨詢。
合肥商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商轉公”業務辦理流程
(一)擔保審批階段:
1、申貸人咨詢,填寫商轉公申報表;
2、申貸人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稱管理中心)營業大廳2樓擔保公司柜臺處進行商轉公擔保申請,擔保公司初審;管理中心復審,確定轉貸金額;
3、申貸人自行結清原商業貸款剩余本息,并注銷原“房地產他項權證”。
(二)申請轉貸階段:
1、申貸人憑原商業貸款結清憑證等轉貸資料至擔保公司申請轉貸,簽署合同等相關資料;
2、銀行征信查詢,管理中心審核,擔保公司陪同申貸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3、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以管理中心確認為準),擔保公司收押他項權證,管理中心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