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最低首付款比例。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銀川地區購買一手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低至20%。
二、擴大共有產權貸款范圍。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夫妻共有產權或父母與未婚子女共有產權的,可以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擴大為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夫妻共有產權或父母與子女(含已婚)共有產權的,可以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
屬于夫妻共有產權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夫妻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可以疊加計算。
屬于父母與子女共有產權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若借款人是父母,夫妻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可以疊加計算,子女(含配偶)的不能疊加計算;若子女為借款人的,只能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其父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不可疊加計算。
三、本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