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買房
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或多或少的存在購房壓力,隨著房價的逐年攀升,越來越多的人不得不貸款買房。想要獲得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1、申請人的職業和收入穩定且滿足還貸要求;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常住戶口;
3、購房合同已簽訂并且按要求付首期購房款;
4、申請貸款前已經在個人所屬單位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
5、貸款人的信用良好,沒有其他數額過大,影響還款的債務;
6、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于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提取買房
作為一種長期的住房儲金,公積金的余額可提取來用于買房,但是提取時也有一定的要求:
1、職工在所在單位連續繳存,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2個月以上;
2、購房或是建房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一年內提取,夫妻雙方每次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3、職工死亡可有繼承人提取余額;
4、職工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期限內、貸款本息完全償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各次提取時間應間隔兩年以上,每次夫婦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償還貸款本息額。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
5、逾期未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需要還完貸款本息后才能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
6、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兩年內未再就業的職員,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
7、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購房金額。
三、償還住房貸款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償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以及組合貸款)。辦理公積金提取還貸業務的職工,可委托公積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歸還個人住房貸款。委托提取還貸分為委托按月提取還貸和委托按年提取還貸兩種方式。辦理委托提取業務的職工一般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
四、支付房租
連續3個月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且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于支付房租。一般的提取金額各地都有限額規定,職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五、裝修住房
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于住房裝修,也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不過,住房公積金裝修提取業務和裝修貸款業務目前并不適用于各地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新增業務,裝修提取或貸款是否可行還要依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規定。
六、支付物業管理費
住房公積金還可提取支付物業管理費。不過,和裝修提取一樣,住房公積金物業管理費提取也是新增業務。目前已有多數城市放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增設了消費提取情形。因此,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物業管理費在全國大多數城市是可行的。
七、支付醫療費
職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進行重大手術,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于支付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后的自費部分。重大疾病的認定標準則以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為準。
八、家庭生活困難可提取
職工家庭遭遇重大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地震、意外人身傷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或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九、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并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職、退休; 2、到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
3、被判處刑罰;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