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湖州市民對公積金查詢個人賬戶的查詢電話是多少?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下面提供詳細的內容,歡迎參考!
湖州公積金查詢個人賬戶查詢電話:
湖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572-2034644),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信息(余額和明細),同時還可以咨詢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政策。
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公積金賬號至湖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大廳窗口查詢,內容包括: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查詢、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明細查詢,單位住房公積金查詢、賬戶查詢等。
湖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湖州市府廟商城7號樓
電話:0572-2034644
業務咨詢 0572-12329
歸 集 0572-2056813
貸 款 0572-12329
網址:http://www.hzgjj.com
湖州公積金查詢網址:http://www.hz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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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分中心 電話:0572-8060405
長興分中心 電話:0572-6033515
安吉分中心 電話:0572-5025749
吳興管理部 電話:0572-2372522
南潯管理部 電話:0572-30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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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辦理手續
一、繳存對象與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㈡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和在城鎮的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伙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經濟組織;
㈢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前款所稱職工指與用人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勞動人事代理或勞務派遣方式的職工等。
二、各業務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
(1)辦理單位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住房公積金匯繳結算方式協議書》等,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營業執照或設立文件或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辦理職工賬戶設立的: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繳存增加表》或《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單》,并提供職工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新增辦理聯名卡需要提供《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制卡明細表》。職工辦理同城轉移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單》并附入職證明、介紹信或單位提供的情況說明等證明。
(3)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改制、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等,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或欠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單位或清算組織(或繳存責任主體單位)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相應手續。
(4)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變更登記時,單位或清算組織(或繳存責任主體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單位變更繳存登記表》,并提供單位合并、分立、改制等有關文件。
(5)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破產情形的,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注銷繳存登記時,單位或清算組織(或繳存責任主體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單位注銷繳存登記審批表》,并提供單位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有關文件。
(6)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破產情形,連續欠繳3個月以上,未辦理注銷繳存登記的,經公積金中心調查核實,可暫作封存。
(7)單位辦理降低繳存比例的,應填報《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審批表》,并提供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報告、職代會或工會決定(決議)、上一年度財務報告等。
(8)單位辦理緩繳的,應填報《住房公積金緩繳審批表》,并提供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報告、職代會或工會決定(決議)、上一年度財務報告等。
(9)申請住房公積金免繳的,職工應當向公積金中心提交免繳申請,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免繳審批表》,并提供職工個人工資收入證明等。
(10)單位辦理職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補貼繳存時,應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調整或補繳清冊》或《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繳存增加表》。
(11)單位為職工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在提供書面申請的同時,應提供單位決策程序審議通過的文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并填報《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審批表》。
(12)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調動工作的,應當辦理個人賬戶同城轉移,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單》,并提供相關證明。
(13) 職工調離本市的,應當辦理個人賬戶異地轉移,由職工提供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已設立個人賬戶證明,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轉移單》,并提供身份原件,公積金卡等相關證明。
(14) 辦理封存的,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繳存減少表》,并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證明。
(15) 職工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辦理個人賬戶的啟封手續。辦理啟封的,單位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繳存增加表》,并提供招工錄用登記表或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等相關證明。
(16) 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托管時,單位(或職工)應填報《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繳存減少表》,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其他情況說明等相關證明。
三、辦結時間
公積金中心對經辦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情況屬實,符合條件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結。
㈠對提供的證明材料能夠當即確認的,當天辦結;
㈡對提供的證明材料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準予辦理的決定,并通知經辦人;
㈢公積金中心對外辦理繳存業務時間為每月2日至29日(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