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提取流程又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六條 職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農業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六、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所在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七、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行為時間在購房合同生效后三年以內,或所購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辦妥后三年以內的
八、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行為時間在貸款期內,或貸款還清后一年以內的
九、本人和配偶名下無所有權住房,租住住房面積在90?以下需要支付房租的
十、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職工,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在兩年內未重新就業的
十一、納入住房公積金托管戶管理的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兩年內未重新就業的
十二、被納入蘭州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十三、因意外事故,并經有關部門鑒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統籌安排支付房款的
第七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種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蘭州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十二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提供提取要件,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證明向管理核心申請提取本人賬戶或符合規定的他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三、管理核心于受理申請當日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管理核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應當自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四、管理核心審核通過準予提取的,職工應持管理核心的批準憑證、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于審批當日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第十三條 已經辦理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離、退休職工和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職工,可以不提供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直接提供提取要件向管理核心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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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蘭住金〔2017〕42號
各處室,分中心,管理部: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意見》(蘭政發〔2017〕19號)和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于參照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意見》相關政策的函,現就我中心落實區域性限購政策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實行區域性限購政策
對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實施限購(含高新區、經濟區、九州開發區,不包括高新區榆中園區)。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非蘭州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蘭州市戶籍家庭(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為蘭州市戶籍或一名駐蘭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在限購區域已有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在限購區域實行區域差別化公積金貸款政策
繳存職工家庭在蘭州市限購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30%;在蘭州市非限購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執行。
蘭州市戶籍的繳存職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在蘭州市限購區域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40%;蘭州市戶籍及非蘭州市戶籍的繳存職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為改善居住條件在蘭州市非限購區域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執行。
三、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認定仍按《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操作規程》(蘭住金〔2017〕10號)的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之前已錄入中心系統但未發放的,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五、本通知執行后,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六、鐵路分中心參照執行。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