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市政務中心舉行。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周善武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作的相關情況介紹和匯報,聽取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作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情況匯報》的說明。
周善武說,今年以來我市住房公積金主要業務指標表現良好、政策不斷優化調整、服務網點建設卓有成效,成績值得充分肯定。今后,要進一步突出重點,加大宣傳、加強服務,并進一步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促進資金保值增值,努力把全市公積金管理做得更好。
延伸知識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10月,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10月,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1月,三部門發文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