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日前,住建部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同時要求各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應抓緊出臺異地貸款業務細則。此外,住建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
根據《通知》,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事實上,去年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印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中, “公積金異地貸款”等相關規定成為最大亮點,并首次明確提出將實現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隨后,多個城市提出推進公積金“異地互貸”政策。今年2月,武漢、長沙、南昌、合肥四省會城市簽署約定,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湖南、山東、湖北、甘肅等地也表示,將在省內推行公積金“異地互貸”。
業內人士指出,相比貸款條件、調整繳存期限、提高貸款額度、取消多項收費,此前政策中雖然推出公積金“異地互貸”,但落實仍有難度,因此,此次《通知》將再次加速“異地互貸”的推進。
上海中原地產研究咨詢部高級經理盧文曦表示,推進公積金異地貸款,首先是鼓勵大家進行住房消費,其次有利于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當前各大城市人口流動比較頻繁,尤其一些三、四線城市多以人口輸出為主。如果因為地域原因導致無法使用公積金,既影響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也削弱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
業內人士指出,近期相關部門在公積金政策方面動作頻頻,主要是公積金制度使用限制多,對一些高房價地區而言,貸款額度可能杯水車薪,對買房支持力度有限。以上海為例,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根據賬戶資金1:40倍放大,如果個人想貸足50萬元,賬戶本身余額至少要12500元。而上海剛需房消費主力區間段在150—250萬元左右。相對于房價,公積金貸款額度還是偏低。而外地繳納公積金額度比上海低,如蘇州個人最低繳款額216元/月,想在上海用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用足50萬元至少要繳夠51個月。蘇州收入水平和上海比較接近,如果是三、四線城市,繳款額度可能更低,貸款額度還會進一步縮水。最重要的是一線城市還在限購政策中,從外地轉到上海也未必能馬上用。所以,新政對一線城市幾乎沒有什么影響。
因此,相對而言,《通知》的發布對三、四線城市是利好。一方面,這些地區房價不算高,如果可以實現公積金異地貸款,有利于留住人才,為地方經濟發展作貢獻。另一方面,對于一些戶籍在三、四線城市,但在一二線城市工作的人口,也能有機會改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