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記者了解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及提取范圍的通知》,涉及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貸款額度、擴大提取范圍等多個方面。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昝世英向記者介紹,此次新政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是近年來調整力度較大、突破較多的一次。新政實施后將會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讓市民真正用好、用活、用足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新政策主要涉及貸款及提取兩方面重大調整,下面就讓新報君帶你從11個方面看看如何省錢↓↓↓
1、貸款政策多方面“松綁”
新政一
降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25%降低至20%;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為25%。
解讀:
據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信貸處處長高淑蘭介紹,降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主要針對普通自住房,不限建筑面積。此項規定可以加大住房公積金的利用率,刺激房地產的剛需。高淑蘭向記者舉例,如果某人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套50萬元的一手住房,過去首付款要12.5萬元,現在則只需10萬元,讓更多市民通過住房公積金來圓“住房夢”。
新政二
提高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
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在銀川地區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在最高額度限定范圍內,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由不超過本人(含配偶)繳存余額的15倍提高到本人(含配偶)繳存余額的20倍。
解讀:
高淑蘭向記者介紹,如果某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要在銀川地區購買自住住房,他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有2萬元,那么以前最多能貸款30萬元,新政實施后則可以貸款40萬元,大大減輕了資金壓力。
新政三
開展周邊跨省六地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從6月1日起,開展與周邊跨省六地市(內蒙古阿拉善盟、烏海市、鄂爾多斯市、陜西省榆林市、甘肅省白銀市、慶陽市)的異地貸款業務。凡職工在以上6地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6個月,并及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繳存率不低于5%的,在銀川地區購買自住住房時,貸款人提供工作所在地開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及公積金貸款信用證明,均可向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辦事處申請住房公積金跨省異地貸款。貸款按照《住房公積金寧夏區內異地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執行。
解讀:
新規支持全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異地購買住房,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為更多職工提供貸款方便。高淑蘭對記者說:“此次新提出的跨省六地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可以解決不少職工創業、子女就學的問題。增強銀川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帶動房地產業的消費。”
新政四
統一商業貸款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限制額度
繳存職工(含配偶)及其共有人的商業貸款余額在20萬元以內的,在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中心業務大廳、分中心、辦事處應當受理,符合貸款條件的應予以發放貸款。
解讀:
此項貸款政策的調整可以幫助市民解決資金回轉問題,緩解了資金壓力。
新政五
調整還貸提取方式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在貸款發放的次月即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還貸。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由繳存職工自由選擇還款方式。職工可以辦理逐月還貸提取或一次性提取沖還本金,可以選擇還款年限不變降低月還款額或月還款額不變縮短還款年限。
解讀:
高淑蘭介紹,以前不能逐月還貸,只能一次性提取充還本金,現在縮短了年限,還款額度不變。方式更加靈活,方便市民作出選擇。
新政六
簡化貸款審批程序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程序,對各分中心及住房信貸處實施貸款授權審批制度,凡在授權額度以內的統一由5級審批(初審、復審、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主任審核、審貸會審批)簡化為3級審批(初審、復審、終審)。
解讀:
高淑蘭向記者介紹,靈武、永寧、賀蘭、寧東各分中心貸款審批額度是25萬元,鐵路和寧煤分中心為30萬元。“在這個授權額度內簡化貸款審批程序,將審批從過去的7至10天縮短到3至7天,讓貸款3至7天就能放下來,大大加快了審批進度,提高了放款效率,使貸款更便捷,避免出現讓市民‘來回跑’的情況。”同時提醒大家,授權額度以上的還需在中心業務大廳進行審批。
2、提取范圍更廣更惠民
新政一
延長購房合同的使用期限
購買一手自住購房合同有效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調整為從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
購買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總房價。
解讀: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處處長劉希平幫記者算了一筆賬,比如一位市民于5月簽訂了一手自住住房購房合同,按照以前購房合同使用期限只有1年的規定,那么這位市民到5月以后就不能貸款。新規將期限放寬至2年,則這位市民5月以前都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
“3年內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是針對住新房而沒有貸款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如某市民買房花了50萬元借了親戚朋友的錢,以前只能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現在第二年第三年都可以支取,大大減輕了購房人的付款壓力。
新政二
放寬直系親屬之間使用條件
繳存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憑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外,還可以憑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提取其本人父母、配偶方父母、本人子女及子女配偶方的公積金繳存余額,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解讀:
劉希平介紹,如賬戶余額有1萬元,以前只能提取夫妻雙方及購房人兒子或女兒、父母共計5人5萬元,現在放寬直系親屬之間使用條件,人數越多,賬戶余額越多,能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就越多,可以讓親屬之間相互幫助解決資金問題,切實解決“兒女結婚要用房,父母住房公積金里有錢但取不出來”之類的難題。
新政三
擴大租房提取范圍
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具體操作細則按《銀川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費用實施辦法》執行。
解讀:
劉希平介紹,此次擴大了租房提取范圍,以前是公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職工只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并且無住房的均可提取公積金,且不論是公租房還是商品房都可以提取。
新政四
開展住房維修(裝修)提取
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10年(含10年)以上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且自住房房齡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以在維修(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具體操作細則按照《銀川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維修(裝修)實施辦法》執行。
解讀:
劉希平稱,以前住房維修的提取僅限大修自住住房,現在可以用于房屋的日常維修和一次性裝修,讓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將這筆錢利用起來。
新政五
增加自住住房物業費提取業務
允許職工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具體細則按照《銀川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實施辦法》執行。
解讀:
劉希平介紹:“目前物業消費較高,新政出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繳納物業費,切實減輕職工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