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為支持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在淮北市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異地繳存貸款”),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社會效益,促進淮北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209號)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貸款是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在淮北市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在本中心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方式。
二、借款人申請異地貸款除須提供淮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的資料外,還應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管理中心開具的《安徽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附后)。貸款審批的要件、程序和貸款金額、期限、利率、貸款償還辦法按本中心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借款人申請異地繳存貸款,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貸款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申請時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無其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債務;
5、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為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具有相關的證明材料,并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
6、同意按照本中心和貸款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本中心或者貸款銀行按有關規定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淮北礦業集團分中心、皖北煤電集團分中心,濉溪縣管理部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