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繳存3個月的無房職工即可提取,不需提供發票稅票
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放寬了(政策解讀)
繳存住房公積金多年,用于買房額度不夠,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又手續繁瑣,不得不眼睜睜看著一筆不小的積蓄躺在銀行里,讓不少百姓很鬧心。
不過,這樣的狀況馬上就會有所改善。1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布《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今后,無房職工在繳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或無房證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連續繳存3個月的無房職工即可提取支付房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表示,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金額為84億元,僅占提取總額的1.07%。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特別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聯合發文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
根據《通知》,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額度也首次被分類明確。此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次《通知》規定,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因為各地收入水平和住房市場情況不盡相同,不易對提取額度進行‘一刀切’的規定,按各地實際情況確定額度更有利于政策實施。”張其光說。
提取條件簡化,不再需要提供發票、稅票
此次《通知》的最大亮點在于簡化了租房提取要件。
此前,各地在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上設置了很多條件,例如租賃合同、租賃發票,有的地方還要求提供租賃稅票和家庭收入證明。在現實市場租賃交易中,為了節省費用,多數租賃合同都是私下簽約,沒有備案,不可能提供發票、稅票。這意味著原有規定在規范提取行為的同時,無形中抬高了普通家庭利用住房公積金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的門檻。
此次《通知》提出,無房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為了提高提取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