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積金貸款出新政 貸款額度再提高
近日,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自今年起,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由20萬元升至25萬元,夫妻雙方職工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貸款額度的提高,不僅讓市民買房付現(xiàn)壓力減輕,還意味著,基準利率下與商貸相比,公積金貸款40萬20年總共可少繳利息10萬元。
據(jù)悉,繼去年11月利率下調(diào)0.25%后,聊城公積金政策再次放寬貸款條件,此次貸款條件由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調(diào)整為6個月(含)以上。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xiàn)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jù)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首套房貸款結清再次購買改善型住房的,執(zhí)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從今年起,我市對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夫妻雙方職工足額、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此外,申請公積金貸款我市不限制戶籍與工作,公積金余額在2000元以上,就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執(zhí)行的利率為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75%。
對聊城籍職工在就業(y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民,在回聊城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持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如果市民是在聊城繳納的公積金,想在其他城市買房,具體需要看購房所在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政策是否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