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調整實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將自11月1日起統一運行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實現全市統一決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名稱
自11月1日起,將青州市、諸城市、壽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臨朐縣、昌樂縣8個縣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為市公積金中心的分中心,名稱統一規范為“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州、諸城、壽光、安丘、高密、昌邑、臨朐、昌樂分中心”。 將經濟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機構、人員和業務并入寒亭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和市屬開發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名稱統一調整為“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奎文、濰城、坊子、寒亭(經濟)、高新、濱海、峽山管理部”。
二、全市執行統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
自11月1日起,全市統一執行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政策。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全市統一執行最高額度30萬元、最長年限30年的政策。公積金繳存和提取業務仍須在繳存地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可實現跨縣市區間異地辦理,但應分別提供單位所在地和購置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權屬查詢結果證明。例如,在青州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濰城購房時,可在濰城管理部申請和辦理貸款手續,分別提供青州和濰城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權屬查詢結果證明。縣市區職工到濰城、奎文、坊子、寒亭、高新、峽山六區購房,并用所購房抵押的(或用于抵押房屋在上述六區的),可到上述抵押房屋所在的區管理部或市直管理部辦理貸款手續;在市直管理部辦理貸款手續的,需提供繳納地和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屋權屬查詢結果證明。
三、調整各管理機構賬戶的戶名及賬號
自11月1日起,全市各分中心和管理部將啟用新的用戶名和賬號。請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在辦理繳存等業務時,及時聯系當地分中心(管理部)了解公積金繳存收款賬戶變更事宜。
四、分支辦事機構合并調整
1、自11月1日起,原在經濟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應到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寒亭(經濟)管理部辦理繳存、提取、貸款等業務。同時,職工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業務。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寒亭(經濟)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辦理地址:濰坊市寒亭區通亭街3799號金融大廈605/608房間。聯系電話:7251091
2、自11月1日起,在高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應到濰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直管理部辦理繳存、提取和貸款業務。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辦理地址: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與東方路路口東南角濰坊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一樓。聯系電話:8080675 8080676。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地址:濰坊市奎文區新華路23號(建行新華支行二樓)。聯系電話:2606279、2606280。
原在高新區服務大廳的住房公積金窗口將停止辦理業務。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