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三部委關于公積金貸款的新政落地工作,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處室正在加緊研究,近期會推出相關措施,現在還沒有確定具體的時間。
四川省住建廳10月15日透露,三部委的通知已交由四川省住建廳、財政廳、央行成都分行三方會簽,將于本月內轉發、執行。
此次三部門的新政中比較突出的就是異地貸款,四川省住建廳強調,申請貸款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時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
前述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向本報記者解釋,比如,戶籍在自貢市的職工在成都市工作并繳存公積金,那他在自貢買房,持在成都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可以向自貢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能在其他地區申請公積金貸款。
另外,四川省住建廳將對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二套房的面積、價格進行限制,必須滿足在當地“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標準。不過,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全省不會統一劃出具體標準。
9月中旬,成都公積金中心出臺了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并于10月8日起執行。新政策包括:繳存余額在1.5萬元以下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也可不受倍數限制,最高可貸30萬元;工業化、裝配式商品住宅,可以全裝修住宅總價款為基數申請公積金貸款。
另外,從9月15日起,成都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無擔保公司擔保的現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權登記費由各貸款受托銀行承擔,不再向貸款申請人收取。因此,此次三部門發文取消的四項收費中,成都只涉及擔保費、公證費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