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用公積金付房租三種情況可提取
不少市民都知道,自己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購房、還房貸,不過,支付房租這個用途卻不太為大家所熟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租房行為,職工和配偶可以提取公積金: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且已支付房租;2.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也沒有住房貸款記錄,在本市租賃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3.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在本市租賃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需要提醒的是,在本市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一個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實際房租核定提取金額;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額。
市民在辦理相關業務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租房提取公積金除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證、公積金龍卡外,還需攜帶的資料有:《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或《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簽署的同意查詢征信信息的《授權書》一份;市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房屋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或承租轉租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復印件一份;承租人及配偶本人簽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詢授權書》一份。
另外,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的職工,還應提供《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如需提取配偶公積金,同時攜帶配偶身份證、公積金龍卡、夫妻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