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辦理過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的人,都會對辦理過程印象深刻,一大堆辦理材料讓人費力又費時。8月5日,記者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簡化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
據悉,償還省級、西寧市中心(含鐵路分中心、大通、湟中和湟源縣管理部)公積金貸款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只需提供加蓋借款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
償還海東市和各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只需提供加蓋借款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借款人所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出具加蓋業務專用章的還款賬號和開戶銀行證明一份。
償還外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住房貸款的,提供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生效1年以上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借款合同相關頁(記載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和貸款銀行蓋章及借款人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及加蓋借款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
除上述所需材料外,住房公積金提取人還需提供加蓋本單位預留印鑒的青海省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委托代辦,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委托書各一份);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結婚證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前辦理需要合同,后來合同簡化成為相關頁,這次簡化不需要相關頁了。這比以前簡便了很多。”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主任郭云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