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透露,邵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已確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上一年度的968元提高至1094元。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根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數,根據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邵陽市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度邵陽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39元。職工公積金繳存上限的計算公式———上一年度邵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的上限各為1880元。因此,邵陽市市屬、縣(市、區)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上一年度的968元提高至109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094元。最低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均上調10元,調整為50元;部、省屬單位的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原則上有省人民政府批復的,可按文件批復執行,無省政府批復文件的,可參照長沙市的標準執行。
根據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變動情況,邵陽市每年都會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從每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原則上不允許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突破繳存額限額。而凡職工繳存比例低于5%或月繳存額低于100元(包括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的,須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