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離休、退休;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出境定居;
(7)職工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2015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http://cd.bendibao.com/live/2015619/57123.shtm)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9)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未再就業且家庭生活困難;
(11)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1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