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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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所需材料
2
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后開具一式思而學教育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后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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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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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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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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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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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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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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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后,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并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