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規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取出來的行為。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么?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下面,就來看下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合理使用,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鄭州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所授權的分支機構(以下統稱辦事機構)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審批與管理,并委托指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劃轉或支付手續。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得妨礙或限制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二章 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和額度
第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七)有以下兩種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職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六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符合前款規定的,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條件,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額度為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費用;
(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條件,在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額度為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貸款的本息余額;
(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條件,職工及其配偶提取額度為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規定比例房租的費用,即:
支付房租提取額=(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數;
(四)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項第一目規定的條件,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項第二目規定的條件,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其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
(五)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四)、(五)、(六)項的規定條件,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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