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張小姐近日接到公司財務部門通知,本月底前上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張小姐這才得知“公積金貸款不但能節省利息,還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免稅政策”。記者調查走訪了解到,仍有不少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市民對此并不了解。
為此,記者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據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天津市地稅局1999年發布的《關于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支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可從每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減除,予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個人支付的住房公積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貸款(如按揭貸款)本金和利息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減除,應按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此外,如果是公積金與商業按揭的組合貸款,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也是享受以上政策的。
市民要享受以上政策該如何申請呢?據某大型國企財務部門負責人介紹,一般情況是每年的1月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員工,向公司財務部門提供1月份的職工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書,以及全年的個人貸款還款計劃明細表,以上材料由建行各區縣支行加蓋辦訖章,此后各公司財會部門以此作為憑證,在每月扣繳個人所得稅時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