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務工作
一、報名
(一)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初中畢業升學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中考。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由各市確定并向考生公布。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各市要確保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這些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報名信息采集要按照《關于修訂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信息標準的通知》(冀教考中[2015]2號)要求執行。
各市招生部門務于5月20日前將中考報名情況報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
二、考試
初中畢業生升學實行全省統一考試。
(一)高考狀元多少分及形式
1.高考狀元多少分為6科: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以上文化課試題均由省教育廳統一命制。
2.每科試題滿分成績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體育30分,總分為630分。
3.考試方式:文科綜合采用開卷考試,其他各科采用閉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或機器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4.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考生,經本人申請,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除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因殘疾、傷病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可免予體育考試,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5.除上述規定的高考狀元多少分外,招收“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職及其他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的體育與健身類、文化藝術、教育類專業,學?蛇M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的科目、時間、地點、辦法由各學校確定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測試結束后,招生學校應及時將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報有關市招生部門。
(二)考試組織
1.考試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市、縣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2.考區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建立健全各種考試組織機構,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3.各市、縣應根據本地實際,選擇交通便利、周邊環境安靜、便于封閉的學校為考點。考點一般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需要在鄉鎮設立考點的,須報經市招生委員會同意。為加強考場管理,各市要統一用微機隨機編排考場。
4.考試期間,考生需攜帶《準考證》入場?忌鷳袷亍犊忌貏t》和其他有關規定,對違紀舞弊者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5.中考為全省統一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事項管理。各市、縣教育考試機構必須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和考試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暫行)》和《河北省中考安全保密工作規范》,加強監督檢查。要認真做好試題及答卷的安全運送、交接、保管、保密工作。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和省教育考試院,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
考試中,若發現試題或試卷印刷問題,直接與省教育廳中等教育考試服務中心聯系。
6.各市、縣應按有關規定,認真選聘涉考工作人員,并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培訓,從細節入手,每一步驟、每一環節都要認真講解,使涉考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各種操作流程。未經培訓及培訓不合格的,不得從事監考工作和其他與考試相關的工作。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有關學校要加強對考生遵紀守法、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力求把違紀舞弊因素在考前化解。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考場管理,嚴格執行考試紀律。對于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玩忽職守、放任作弊,致使考試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監考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
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選派人員到各市進行巡視和檢查。
7.考試的組織管理及考試實施程序,按《河北省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執行。為使考試工作規范有序,各市須統一使用“中考考務語音提示系統”。
(三)考試時間
全省統一中考日期為6月21日、22日
全省統一中考時間安排表
6月21日 | 6月22日 | ||
上 午 | 9:00-11:00 語文 | 9:00-11:00 數學 | |
下 午 | 2:00-4:00 理科綜合 | 2:00-4:00 外語 (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 |
4:45-6:45 文科綜合 |
三、評卷、登統
評卷、登統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各市教育考試機構具體安排并組織實施。有條件的市應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推行中考答卷網上評閱改革。
(一)各市要成立評卷、登統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選聘評卷、登統工作人員并進行崗前培訓,對評卷、登統人員統一布置任務,提出各崗位質量要求,明確工作紀律,規定評卷、登統時間,處理重大問題。
(二)評卷工作要貫徹“嚴格、公正、準確、始終如一”的原則,嚴格執行《河北省中考評卷、登統工作規定》,保證評卷質量,按時完成任務。評卷工作必須嚴格按省統一制定的評分標準進行。如發現評分標準有問題要直接與省教育廳中等教育考試服務中心聯系。
(三)有條件的市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實行全市統一網上閱卷,統一公布中考成績。
(四)評卷、登統期間,要加強答卷(含答題卡)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
(五)評卷、登統工作結束后,各市于7月25日前以光盤形式將中考成績及報名信息數據庫上報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