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課程應納入中考高考范圍!中小學要重新確立法制教育的獨立性,把法制課程從思政課程中單獨剝離出來,并列為中小學的必修課程。”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駐地,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集寧一中校長李一飛接受記者采訪時,旗幟鮮明地提出了上述觀點。
李一飛表示,培育良好的文化,就要做到讓法律成為每個人的常識,法治成為每個人的信仰。要實現這一目標,就應該從教育抓起,從娃娃抓起。發達國家實踐證明,從一個人小時候抓起的公民素質教育,是一個國家社會風尚形成的重要基礎,而法律素質是一個人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培養現代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最關鍵的是要加強中小學法制教育。
對當前居高不下的青少年犯罪,以及社會上一些觸目驚心的公職人員貪污賄賂等犯罪,李一飛憂心忡忡,認為法制教育的缺位是釀成上述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李一飛告訴記者,我國目前大多數地區的法律常識課程從初中才開設,只是隸屬于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沒有獨立地位,專業教師少,實踐活動更少,邊遠地區中小學法制課程中現實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幾乎空白。
為此,李一飛強烈呼吁把法制課程納入中考高考范圍,充分發揮中考高考的指揮棒作用,循序漸進、切切實實地提升全社會的法律素質。
作為一名資深教育工作者,李一飛的思路很清晰,表示要將法制教育系統地貫穿到中小學教育中,有關部門就必須為中小學配備專業的教師,安排足量的課時,并將這項工作納入到教育主管部門對中小學校的考核評價中。法制教育中,應注重讓學生知道哪些行為屬于違法犯罪,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將造成哪些危害,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等。
對各級各地人民法院近年來定期不定期邀請中小學師生走進法院實景觀摩等活動,李一飛表示非常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