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經營狀況自愿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指導下,通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集體協商確定的,旨在提高本企業職工退休后生活水平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企業員工福利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是國家實施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年金具有什么特點?
企業年金具有以下特點:1、企業年金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同于商業保險,而是企業的一項福利制度。2、企業年金是企業依據自身經濟狀況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符合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可自愿參加,享有企業年金的投資收益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國家或政府作為政策制定者和監管者不直接干預企業年金計劃的管理和基金營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規則和依規監管。3、企業年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金一起構成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4、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營,由國家認可的具備企業年金管理資格的年金管理機構管理。
實施企業年金計劃的依據?
按照勞社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社部第20號令)、人社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社部第11號令)相關規定及企業制定的年金方案。
為什么要實施企業年金制度?
隨著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企業年金制度將是現代企業制度的組成部分,積極建立惠及員工的企業年金制度,使員工老有所養,努力承擔社會賦予的責任和義務,是國家賦予現代化企業社會責任的新內涵,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能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影響力,能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1、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
2、 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3、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并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企業年金基金由哪些部分構成?
答:企業年金基金的組成:1、企業繳費;2、職工個人繳費;3、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職工個人領取的條件和方式是如何規定的?
答: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以享受本方案規定的企業年金待遇:1、退休;2、出境定居;3、死亡。
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給職工本人;
職工出境定居,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職工本人;
職工死亡或退休人員死亡,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職工工作調動、勞動合同終止等情況個人賬戶是如何規定的?
答: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自愿退出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保留在原單位,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職工退出企業年金有哪些規定?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退出企業年金計劃:
1、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2、未經單位同意不在崗達到半年及以上的;
3、個人申請退出企業年金計劃的;
4、符合企業年金領取條件并領取完畢的。
參加企業年金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答:參加企業年金人員的權利:1、對其個人賬戶信息擁有知情權;2、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領取或轉移個人賬戶資金的權利;3、自愿加入和退出企業年金計劃的權利。
參加企業年金人員的義務:1、授權企業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2、授權企業作為委托人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簽訂相關協議、合同;3、遵守實施方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