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包括《關于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關于補充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設規劃的通知》等。本文是由CN人才網小編為您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
近日,教育部官網發布了《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語委關于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宣布共382份文件失效,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些文件中共有八份是和“985”、“211”工程相關的文件。
根據《通知》,此次清理文件,是教育部對不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規范性文件進行的專項清理。教育部經商有關部委和單位同意,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通知》特別指出,已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宣布失效的文件涵蓋的領域眾多,時間跨度較大。據文號推斷,失效文件最早可追溯到1978年,最近的是發布于的“關于做好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值得一提的,這次宣布失效的文件里有多份涉及“985”和“211”工程相關內容,有分析人士指出,“985”工程以及“211”工程未來將何去何從,或許這是此次官方釋放出來的信號。
此次廢止的“985”和“211”工程文件,包括2004年發布的《關于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2009年印發的《關于印發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設規劃的通知》等,共計8 份。被宣布無效的文件里還有一份2010年由教育部、財政部頒發的《關于加快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意見》。該文件提出:通過持續重點支持,加快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建設。“985工程”建設學校的整體水平、綜合實力、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
其實,有關“985”工程和“211”工程存廢的問題,早在時就曾一度被全民熱議。當年4月,中南大學校長張堯學在該校的科技工作會議上稱“現在國家把‘985’工程和‘211’工程取消了,取消后是按幾個要素綜合考慮給學校分配績效的”。隨后網絡上瘋傳“國家廢除‘985’、‘211’工程,重點大學重洗牌”的消息,教育部官方對此回應,不存在廢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況,并提出今后將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突出績效原則,避免重復交叉。
昨天,一位不具姓名的高校老師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所以是否廢除“985”、“211”工程會成為輿論焦點,是因為將高校分 “三六九等”帶來的不公平:一方面,“985”和“211”是國家要重點扶持的高等院校,會得到更多的資金和科研項目的支持;另一方面,就業市場上經常可見“985、211高校畢業生優先”的字樣,很多人認為這種“名校”論調是一種“歧視”。
2015年初,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稱,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先后實施了“211”工程和“985”工程,以及作為補充的“優勢學科創新平臺”、“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有力提升了我國高等教育的水平,為教育現代化作出了重大貢獻。據媒體報道,近兩年有關“985”工程和“211”工程的提法在官方文件里逐漸淡化,比如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點中,未單獨提到推進“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設的表述。去年年底,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中國正式啟動大學“雙一流”建設,根據該方案,力爭到2020年,我國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985”工程大學源自1998 年5月4日江澤民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上“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講話。最初入選“985”工程的高校只有9所,至2011年年末,共有39所高校位列其中。在此基礎上,教育部推出“211”工程,意即“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共計112所高校。
教育部、財政部關于繼續實施“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意見
教重〔2004〕1號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關于“繼續實施‘985工程’,努力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決定,為確保2004-2007年“985工程”的順利啟動和實施,達到預期建設目標,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繼續實施“985工程”的重要意義
(一)世界一流大學是一個國家科學文化和教育發展水平的標志。中國要實現現代化、增強國際競爭力,就必須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也是振奮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需要。黨和政府高瞻遠矚,立足于民族偉大復興的高度,做出了我國要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的英明決策,這對實現我國現代化建設目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是推動我國高等教育整體水平躍升,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對于認識世界、探求真理、解決人類面臨的重大課題,對于我國培養和造就高層次創造性人才,構筑國家創新體系,促進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與世界先進文明成果的相互交流和借鑒,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把我國建成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985工程”一期建設成效顯著,調整和優化了學校的學科結構和學科方向,快速集聚了一批優秀人才充實了師資隊伍,提高了高層次創造性人才的培養質量,取得了一批接近或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的研究成果,增強了所建高等學校的整體實力,帶動了高等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為在中國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積累了一定經驗,奠定了較好的基礎,為國家的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
(四)國外實踐證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需要良好的基礎和較長時間的建設與積累。雖然經過多年建設,我國高等學校與世界一流大學的差距正在縮小,但是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不懈努力。與世界一流大學相比,我國在高等學校管理和運行機制、科技創新能力、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要繼續實施“985工程”,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努力實現在我國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目標。
二、總體建設思路
“985工程”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目標,建立高等學校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牢牢抓住本世紀頭20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集中資源,突出重點,體現特色,發揮優勢,堅持跨越式發展,走有*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之路。應著重貫徹以下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目標為導向。瞄準世界先進水平和國家重大需求,增進國家核心競爭力,解決國家建設的重大問題,通過“985工程”的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重大貢獻。
(二)堅持改革和創新。深化高等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為“985工程”建設的各項任務提供體制和機制的保障。
(三)堅持重點建設與整體統籌相結合。遵循科學的發展觀,要統籌和協調長遠目標與近期任務、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學科建設與平臺構筑等關系,綜合集成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進程。
三、建設目標
在“985工程”二期(2004-2007)建設中,鞏固一期建設成果,為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批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進一步奠定堅實基礎,使一批學科達到或接近國際一流學科水平,經過更長時間的努力,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
--通過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創新,積極探索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的新機制。
--造就和引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團隊。
--結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建設一批“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和“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促進一批世界一流學科的形成和推動學科建設。
四、建設任務
(一)機制創新
按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的要求,改革現行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適應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的需要。
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競爭、流動的人事管理機制、人才評價機制和科學合理的分配激勵機制,形成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吸引和穩定拔尖人才,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氛圍。
突破以傳統學科界限為基礎的科研管理與學科組織模式,建立有利于創新、交叉、開放和共享的運行機制,以適應現代科學發展綜合化趨勢。
建立以投資效益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
(二)隊伍建設
提供優越的研究條件和配套保障條件,面向國內外招聘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優秀學術骨干和大學高級管理人才,重視有潛力的中青年骨干的培養和深造,通過提高水平、營造氛圍、嚴格培養等多種途徑吸引優秀青年人才,形成一支以博士生和博士后為生力軍的創新力量,加快建設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大學水平的教師隊伍、管理隊伍和技術支撐隊伍。
(三)平臺建設
以國際科技前沿和國家現代化建設重大需求為導向,以學科建設規劃為指導,圍繞國家重大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計劃,整合、建設一批高水平的“985工程” 科技創新平臺,與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國家創新平臺建設計劃有機銜接。在平臺建設中,要加大學科結構調整力度,拓展學科發展空間,促進學科交叉,推進資源共享,組建高水平學術團隊,建立開放、共享、競爭、高效的管理和運行機制,建設、改善平臺的教學、科研條件和基礎設施。通過平臺建設,大力提高所建高校的創新能力和解決國民經濟建設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的能力,增強承擔國家重大任務、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的競爭實力,促進學科優化和交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一流學科,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圍繞國家、區域社會發展、經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設一批跨學科、具有創新性、交叉性、開放性的“985工程” 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推動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的交叉、互滲與融合,孕育和催生新的學科研究領域和研究方法,形成一批能夠解決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論及現實問題,為黨和政府決策咨詢服務、為服務、為建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的國家級哲學社會科學中心。
(四)條件支撐
加快建設公共資源與儀器設備共享平臺,建設配置合理、設施完備的教學科研用房。加強教學科研信息化、數字化環境建設,構建基于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技術的教學科研環境。使所建高校的圖書館、電子資源庫和自動化程度在整體上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繼續改善所建高校的教學科研基礎設施。
(五)國際交流與合作
建設有利于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的環境,聘請世界著名學者來校講學、合作研究,與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學或學術機構開展實質性合作,建立高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及研究基地,開展高水平的國際合作科研項目,召開高水平的國際學術會議,加大吸引外國留學生來華留學的力度,推動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進程。
五、建設資金與組織管理
(一)“985工程”建設資金由多方共同籌集,積極鼓勵有條件的部門、地方和企業籌集資金共建有關“985工程”學校。其中中央專項資金重點用于“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和“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和隊伍建設,其他資金可根據學校“985工程”建設規劃進行安排。“985工程”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985工程”建設的組織管理。教育部、財政部成立“985工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協商決定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和總體規劃。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985工程”建設的日常工作。有關高等學校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統籌負責本校“985工程”規劃和實施。
(三)“985工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根據“985工程”建設目標和任務,從學科水平與覆蓋面、高水平科學研究、高層次人才培養等方面,提出進入“985工程”建設學校的基本條件,即學校在優勢領域的數量和水平等方面居于全國前列。
(四)有關高等學校按照統一部署,根據“985工程”的總體目標和任務,結合學校的發展戰略規劃、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校園建設規劃,編制學校“985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985工程”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建設項目論證報告;“985工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辦公室按照統一規劃和布局,組織有關戰略和學科專家對學校申報的“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和“985工程” 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進行審核,通過公平競爭,確定建設項目。在此基礎上,對學校“985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專家論證;學校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可行性研究報告,完善后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教育部、財政部批復立項后安排建設。
(五)教育部、財政部將加強對“985工程”建設項目的檢查、審計和績效評估,并根據檢查、審計、評估的結果,對有關高等學校的項目和資金進行調整。建設項目完成后,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