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按照下列標準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
(一)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4500元×服現役年限。
(二)士官(含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在安置地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多服1年士官服役年限增發20%,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義務兵補助標準×〔1+(服現役年限-2)×20%〕。
義務兵和士官因故滯留部隊的,滯留期間不發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
士官按義務兵處理退役的,參照義務兵標準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因學習成績、身體條件不合格被退學或結業的軍隊院校淘汰學員,服役兩年以內(含兩年)的參照義務兵辦理,服役兩年以上的參照士官辦理。
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