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口與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正在征求民意,并已經收到3000條建議。
送審稿中,與此同時,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三十天晚育假,改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這意味著,大多數女職工的生育假不變,仍為128(98+30)天。
擬增產假30天配偶陪產假15天
據報道,《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1月8日開始通過市政府法制辦官網征集意見,草案提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三十天,配偶陪產假十五天。
配偶將獲陪產假15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2003年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修正。《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8日開始征集意見的條例修正案提出,將第二十條修改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三十天,配偶陪產假十五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兩孩間隔時間可自己做主
原條例中第十七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在修正案中,這一條改動較大,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可以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且沒有違法生育行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關材料經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后,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認。”
此外,原條例中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的條款被刪除。按照原來規定,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此外,原條例中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于二十八周歲,條例修正案中刪除了這一條,這意味著兩孩間隔可以自己做主。
原條例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并給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這兩條被刪除。
原條例第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即育齡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外省市戶口,違反規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戶口不予批準進京。對沒有完成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當年不得評為先進(文明)單位,并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規定處理。這兩條也被刪除。
新規前一孩家庭仍可領獨生子女費
二孩政策實施后,原來的獨生子女費還有嗎?原條例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修正案提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且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繼續享受這些獎勵和優待。”
兩會聲音
人大代表衛愛民:加強二孩生育配套政策
昨天下午,據了解,人大代表衛愛民建議,加強二孩生育配套政策。把對下一代的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放在國家和政府各項工作的第一位,當做頭等大事來抓。
衛愛民表示,國家全面放開二孩后,必須要考慮如何把這些新增的二孩培養好,既要生好,更要養好。不能只管生不管養,或者重生輕養。因此,十分有必要利用放開二孩的機會,重新審視幼兒教育,真正把下一代培養成有理想、有教養、體魄健壯、勇敢理性、性格開朗、積極向上、文明禮貌、友愛互助、誠實善良、遵紀守法、品學兼優的一代公民。
為此,他建議,強化對孩子人文素質培養的理念,改變圍著考大學的指揮棒規劃大學前人生的現狀,不僅要重視科學文化知識的培養,還要重視對孩子人文素養的培養。不僅需要在國家的層面進行高考制度的優化,也需要對現行教材體系的優化,比如,要教學生如何環保生活,如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等等。
政府要研究制定延長產婦產假制度。建立生育基金。鼓勵市民優生優育。為培養好高素質的一代新人政府多投入一些資金,僅僅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也是投入產出比最高的公共資金投資項目。還要優化幼兒、兒童發育的社會環境。比如,加強對學齡前幼兒教育市場的準入的研究與管理;優化小學的入學制度;實現教育資源的均等化等。更要強化師德教育,提高保育老師、幼兒園老師待遇。堅決杜絕老師收受學生家長禮物的行為,保證校園的純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