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車改補貼標準發放時間,云南車改方案補貼標準
近日,云南省紀委監察廳發布消息:我省公車改革確定時間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云南省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正式啟動。《工作方案》要求,力爭2015年2?3季度完成省、州(市)級車改,四季度基本完成縣鄉車改,確保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繼續推進企事業單位改革,爭取2?3年內全面完成公車制度改革工作。
又訊 根據省紀委監察廳發布消息,近年來,云南省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并給予黨政紀處分的領導干部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收受賄賂的典型案件25件。僅今年前三季度,查處了普洱市政協原副主席張麗菊在計生系統采購工作中嚴重違紀違法案;省交通廳原副巡視員王寶基在交通工程建設招標、采購中嚴重違紀違法案;德宏州政協原主席楊躍國利用職務之便為政府采購供應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等涉及政府采購問題的案件。
經費監督 不得挪用其他預算用于“三公”
《管理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準,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不得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此外,政府各部門還應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的支出計劃,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預算和決算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各部門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因公出國(境)。政府各部門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依法編制采購預算,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準采購,不得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
違反了《管理辦法》,又要受到哪些處罰呢?如果發現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嫁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開支的;超標準采購或者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的;辦公用房超標,未按規定移交的;新建、調整辦公用房后未按規定騰退原辦公用房的;擅自建設、購置、置換、維修改造辦公用房等問題,將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