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車改補貼標準發放時間,山東車改方案補貼標準本報濟南訊 我省醞釀已久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終于正式啟動??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山東省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這次車改的主要任務是,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改革后,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根據《方案》,省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車。《方案》提出,鼓勵上述人員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但必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全省公務交通補貼劃分7個補貼層級,每人每月的公務交通補貼不得高于以下標準:廳局級正職1690元、廳局級副職1560元,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500元。省級黨政機關按照上述補貼標準發放,各市的具體補貼標準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為加強公務用車監督管理,《方案》要求,要嚴格做到六個“不得”: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根據全面摸底統計,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參加車改的機構共13887個,參改人員共473141人,參改車輛共122870輛,涉改司勤人員共65091人。這次車改全省可減少公車62412輛,壓減率達到50%以上。
此次車改,省級黨政機關將先行實施,市、縣黨政機關壓茬進行,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