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強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政治上強是“四強”干部隊伍的第一要求。要組織各級干部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掌握黨的創新理論,堅定“三個自信”,統一思想行動,切實把中央的要求作為新疆各級干部的政治任務落實好。要第一時間原原本本傳達學習張春賢同志重要講話、自治區黨委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和具體任務,掌握實踐創新要求,增強新疆自信,弘揚新疆精神,強化使命擔當,把自治區黨委的部署作為各級干部的自覺行動。組織所有干部圍繞怎樣爭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四強”干部開展學習研討,凝聚共識,增強定力。教育引導干部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實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面對大是大非旗幟鮮明,面對風浪考驗無所畏懼,面對“三股勢力”堅決斗爭,面對各種誘惑立場堅定,關鍵時刻靠得住、信得過、能放心。嚴格黨內生活,推進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及時跟進,思想政治建設全面加強。
第二,堅持正確導向選拔任用干部。用人導向最重要、最基本、最管用。要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堅持原則、執行標準、履行程序、遵守紀律等方面進一步從嚴從實。堅持“三個不吃虧”“三個火線”,大力選拔落實“三個堅決”有力、推進長治久安有勁、實現跨越發展有功,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尊法、守法、用法的干部,自覺履行從嚴治黨、敢于擔當、強基固本責任的干部。按照政治明白人、發展開路人、群眾貼心人、班子帶頭人的要求,選優配強縣委書記,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干部隊伍的作用。研究制定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動議環節工作的意見,在范圍、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進一步具體化。以發現問題為重點改進考察工作,真正把住政治關、德才關、作風關、廉政關。突出政治過硬、敢于擔當,注重提拔重用“訪惠聚”優秀干部,注重從基層一線選調優秀干部,注重選拔優秀少數民族干部擔任關鍵崗位主要領導。強化正面導向激勵,各行各業樹立一批具有新疆特色好干部的標桿。
第三,加大干部隊伍教育培養力度。干部教育培訓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要以提高各級干部理解力、執行力、落實力為重點,對自治區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完善實施措施,增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效。把基層一線特別是“訪惠聚”活動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主戰場,每年選派7萬多名縣以上機關干部在基層維穩實踐中錘煉黨性、砥礪品質、提升能力。結合—2017年三級領導班子換屆,從自治區、地州市部門單位選派一批年輕干部到州縣鄉任職。加大區內外掛職培訓力度。加強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干部雙語培訓工作,強化實際應用能力考核,提高宣傳教育、聯系服務群眾能力。推進干部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域以及兵地各層面交流。著眼加強今后5年—10年領導班子建設,開展后備干部專題調研,掌握一批中長期培養人選,進行重點培養。加大專業技能型、經營管理型少數民族干部培養力度。
第四,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鶎臃則新疆穩、基層興則新疆興,要把強基固本作為重中之重。堅持面向基層招錄公職人員、選調優秀大學生,重點向南疆等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新招錄的公務員、選調生,先到村工作兩年。實施大學畢業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推進招錄鄉鎮公務員、選調生與選聘大學生村官并軌,實現并保持一村一名大學生,每年從大學生村官中招錄縣鄉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比例不低于30%。下更大氣力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健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務監督委員會。選派300名縣鄉領導干部擔任重點村黨組織書記,選派3000名以上機關干部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自治區各級培訓3萬名村級組織骨干,啟動新一輪3.5萬名基層干部赴援疆省市輪訓工作。規范和加強社區工作,清理各類檢查評比考核,切實減輕社區工作負擔。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充實艱苦邊遠和重點復雜鄉鎮工作力量。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工人和農民等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從企事業單位*員中擇優調任鄉鎮干部。配齊配強鄉鎮黨委組織干事。鄉鎮(街道)干部年度考核評優比例從現在的20%提高到25%。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特別是黨委書記,嚴格控制班子成員任期內調整,保持相對穩定。推進鄉鎮站所管理體制改革,強化鄉鎮黨委政府直接領導,整合相近職能,優化干部資源配置,形成工作合力。認真執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提高長期擔任鄉鎮主要領導職務待遇、建設基層干部周轉房等政策,采取特殊措施解決鄉鎮干部夫妻分居、子女上學等問題,更好地拴心留人,讓基層干部安下心、干得好、扎下根。
第五,錘煉干部隊伍“三嚴三實”作風。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作風嚴不嚴、實不實,決定工作能不能落實。“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深化作風建設提供了重要契機。要扎實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強化黨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組織部門牽頭責任,把爭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作為重要內容貫穿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立規,圍繞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加強權力運行制約監督等,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辦法,推進領導干部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黨性原則、為民務實清廉,明確干事創業的行為準則。把“嚴”和“實”作為領導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遵循,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做人干事讓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繼續抓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項整治,開展整改落實專項檢查,對整改不力、復發反彈的嚴肅問責,健全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措施,持續用力轉作風、正作風。進一步落實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健全工作網絡,暢通服務和監督渠道,強化責任落實,發揮好“訪惠聚”活動在服務群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六,加大干部隊伍管理監督力度。緊盯臺上唱高調、臺下發牢騷,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兩面”干部;思想表現忽左忽右,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躲閃回避、不敢碰硬、明哲保身、搞政治投機的干部;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搞“小圈子”、拉幫結派,搞利益共同體的干部;膽大妄為、利欲熏心、公權私用的干部;侵害群眾利益、優親厚友、群眾反映強烈的干部,作為管理監督的重點,嚴加教育、嚴肅處理。加強分析研判、日常考核、任職考察、審查核實甄別帶病干部。做到干部檔案“凡提必查”;紀檢監察機關關于考察對象黨風廉政情況的意見“凡提必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對職數、程序、條件“必審”。嚴格執行《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開展為官不正、為官不實、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治理,堅決調整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強、作風不實的干部,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為好干部打開成長空間,為全面從嚴治黨打下干部工作基礎。
第七,嚴格落實部門黨組(黨委)管理干部隊伍的責任。《黨組工作條例》是黨組設立和運行的總依據總遵循,對于加強黨的領導,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地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認真抓好《黨組工作條例》的學習貫徹,研究制定自治區實施黨組工作條例辦法,規范黨組設置,健全各級黨組。各級舉辦條例培訓班,輪訓黨組(黨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修訂完善黨組(黨委)工作規則,規范黨組(黨委)工作運行,切實履行從嚴管理干部隊伍責任。今年對各地各部門學習貫徹《黨組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提高黨組(黨委)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