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師職稱工資改革有何最新消息?想必大家對此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根據中發(1985)9 號文件精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于1985年實行了工資制度改革,其工資均改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新執行的結構工資是由荃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四部分組成。按勞人薪(1985)19號文規定,1985年7月舊以后退休的人員,以本人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之和為基數計發退休金。
一、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由于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于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待遇。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后遺癥一大堆。因為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導致師資流失嚴重,無法跳槽的教師,產生的不良后果將越來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聘,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教師與聘委矛盾重重,給腐敗有機可趁。許多原來要好的教師,因此反目成仇,甚至還動用了黑社會,增添紀委等部門麻煩和工作成本。因為職稱取酬的收入差距,有著太多的人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為強烈,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政策影響安定、破壞公平、損害干群關系、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嚴重威脅。
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為嚴重社會問題。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托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或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建立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的收入分配,勢在必行。
二、教師的收入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
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大學教師4500元。(隨國民經濟增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6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并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學期學年評,不終身制。每個老師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代課,更要激勵上好課。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
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教育教學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廣,對一所學校或一個地區的教育有一定的影響作用的教育及教學方法,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準,使那些有才華的教師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5% 。正如國家干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
兩會關于教師工資改革問題解讀
在廣泛征求和聽取網友意見后,結合個人在公益教育支持方面的實質體會,有人提出了《關于提高鄉村教師待遇福利,為農村教育留住“根”的建議》,以解決我國農村教育發展水平落后,師資力量薄弱等長期存在的問題。
由于城鄉教育資源不平衡,長期以來投入不足,鄉村教師隊伍面臨著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困境。這不僅難以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村地區任教,制約了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更無法體現出教育發展的先行優勢。對此,李東生認為,面對農村教師職業吸引力低、教師人才資源單向度流動的狀況,必須在提高鄉村教師的待遇福利,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等方面著手解決問題。
目前,鄉村教師生存現狀堪憂,主要體現在“補充難、留不住、職稱低、機會少、責任大、條件差”等方面。數據顯示,在占70%人口的農村,800多萬鄉村教師卻要承擔著6000多萬學生的基礎教育工作,而且許多老師還要“身兼多職”,既教數學又教語文,既教音樂又教體育,生活艱苦待遇差的基礎上,還要面臨著巨大的身心雙重壓力。
在農村教育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城鄉間、區域間、學校間的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同時編制、住房公積金、醫療等社會保障政策無法得到全面落實,導致年輕教師、優秀教師不斷逃離農村學校。此外,由于工資待遇低下,職稱評定難,在榮譽體系處于末端,培訓機制不健全等導致農村教師這個職業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日益減弱,嚴重制約了農村教育質量的提升。
對此,李東生在議案中指出,當前我國鄉村教師群體面臨物質與精神雙重困境,不僅是鄉村教師待遇提升缺乏財務制度保障,“重物輕人,重生輕師”政策價值傾向也使得鄉村教師長期以來缺乏真正的關注,而鄉村教師人才資源單向度流動模式根深蒂固,這些都需要建立完善制度與全社會的力量來改善,他提出希望通過財政切實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水平,鼓勵農村教師安心從教;通過完善補助、激勵及晉升機制,鼓勵鄉村教師長期從教;通過改善居住和生活條件,保障鄉村教師安居樂業;通過建立鄉村教師“再教育”機制,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化; 通過政府倡導、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境況,帶動全民支持和推動農村教育事業發展。
延伸閱讀:茂名完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申報和通過人數均居全省第一
截至目前,茂名市審核辦理了66811名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對4870名申報中小學教師高、中、初級職稱教師進行了評審,評選出中小學高級教師1112名、一級教師1870名、初級教師407名,申報人數和通過人數均居全省第一。向省推薦申報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人選25名,通過省正高級評審15名,人數排在全省地級市第一,中小學教師專業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升,教師隊伍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優化。
據了解,茂名市教育部門先后10多次深入市直、各區(縣級市)中小學校調研,對全市中小學教師性別比例、年齡結構、崗位結構、職稱結構、評聘矛盾等具體情況進行全面分析。
為有效妥善解決茂名市4224名高、中級教師“高職低聘”存量問題,以及高、中級崗位不足影響新的職稱晉升等兩大難題,在堅決用足政策前提下,制定《茂名市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具體實施方案》,重新核定教師崗位,規定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或獲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人員視為不占崗。空出的新增崗位,用于優先解決“高職低聘”存量的47.5%后,再用于解決新晉人員經學校競崗推薦1788人申報高級教師,推薦2661人申報一級教師。
同時,在評審過程中,認真對照國家和省的評價標準,在達標基礎上,對長期在農村偏遠山區從教的一線教師、臨近退休或教齡30年以上的教師、九大主學科之外的小科目教師等三類人員實行適當的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