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車改革 將回歸“貨幣化”模式
副部級以下取消公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7月16日,全國公務用車改革啟幕,一石激起千層浪。公眾熱議新政的同時,有人搬出公車改革的“昆明模式”進行比較。2005年和,昆明自下而上啟動2輪公車改革試點,一時備受關注。需要指出的是,中央方案的出臺意味著:十年試點中,昆明的公車改革模式將借力“頂層設計”,最終從“貨幣化”回歸到 “貨幣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于明年底前完成。
昆明自下而上試點改革
2005年,昆明將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開發區列為首批公車改革試點,向社會公開拍賣公安用車外的全部公車,并分行政級別給予相應補貼。
此舉,邁出昆明“車改”第一步,走的是“貨幣化”模式。
221個
1月15日,昆明再度試點,將主城四區(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除公檢法、國安、醫院、學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有特殊標志的行政執法車輛外,由區財政全額保障的221個單位的鄉科級以下在職公務人員納入試點范圍。
920輛
四區上繳封存公務用車920輛,除258輛用于組建公務交通服務車隊、66輛劃撥執法部門、134輛報廢外,其余462輛公開拍賣,拍賣所得全部收歸財政,且不允許再審批購置新的公車。此輪改革是非“貨幣化”改革,被譽為“昆明模式”。
400元
昆明第二輪“車改”試點,實行的是“公務用車專用卡定額包干管理”模式。試點各區財政根據每個單位實際在編人數,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把公務交通經費劃撥到各單位的公務用車專用卡上,由各單位統籌使用,人車分離,“剝奪性”改革。
中央出臺車改方案
取消副部級以下干部
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
7月16日,*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標志著全國“車改”正式啟幕。作為本次公車改革的亮點之一,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將被取消。
按規定,將改革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后,行政區域(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公車改革后,相關單位可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補貼標準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值得注意的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的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于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