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務員談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擔心車補“跳水”
江蘇省常熟市某機關副局長王強(化名)最近比較焦慮,按照中央最新推出的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作為科級干部,他每月最多只能拿到650元的車補。相比之前每月領到的2800元車補,簡直是“大跳水”。
江蘇的其他地區,如張家港市、昆山市、太倉市等市區縣,以往的車補也與常熟差不多。而在蘇州的相城區,正科級干部過去能拿到的車補更多,最高的每月能有3700元,副科級每月也有3100元。
不管是常熟市,還是蘇州市的相城區,早在2003年前后,就被江蘇省列為公車貨幣化改革的試點,有的學者也把這種車改方式稱作蘇南模式。但這套已經運行了將近10年的改革模式在學界也有爭議,比如,這種高額補貼的方式能運行多長時間,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如何復制等等。事實上,當這套模式遇到中央最新的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時,也不知該怎么辦了。王強的擔憂就很典型,每個月2800元的補貼難道要縮水為650元?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公車改革的實踐者葉青指出,對此輪車改表示不滿的,最多的就是既得利益者。有的干部抱怨說,車補這么少,以后能不出門就盡量不去。
還有人擔心,標準過低,會對已經車改地區的車補標準體系帶來顛覆性的沖擊,原有利益格局需要再平衡。
“拿的車補比工資還高”
早在2003年年底,王強就告別了免費享用公車的日子。買了一輛桑塔納,還在駕校報了名學開車。當時的常熟是蘇州市第一個進行公車改革的縣級市。改革的主體是鄉鎮機關、市機關各部門(公檢法機關暫不列入改革范圍)和村委三個層面的公車。
在王強的印象中,當時有人評價說,公車改革改掉的是官員的特權。在官員們的圈子里,車牌號與官位高低緊密相連,牌號越小,車肯定越好,官位也越高。
在當年的車改中,市級機關被分為三類:一類是建設局等13個單位;二類是市委組織部、紀委、宣傳部、衛生局等42個部門;三類是法制辦、外事辦、工商聯等22個部門。鄉鎮改革也分為8個大鎮和3個小鎮。分類是根據各單位需要用車的工作量大小劃分。
一類部門正職每月補貼2800元,副職2400元,班子成員1800元,非領導職務的正科級干部1400元,非領導職務的副科級干部1200元;二類部門比一類部門少100元,三類部門比二類部門少100元。
大鎮的書記鎮長補貼是每月3000元,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副書記是2400元,黨委委員、副鎮長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是200元,非領導職務的正科級干部1400元,非領導職務的副科級干部是1200元,小鎮的補貼檔次要比大鎮少200元。
據統計,常熟市當時購買私車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近500人,占總人數的85%。作為副科級干部的王強,每月能拿到2400元補貼。“拿的車補比工資還高”。
如果要拿到補貼,必須要出示購車發票,以及個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對于沒有購車的,副科級以上干部能拿到標準的50%,而一般干部可以拿到70%。
公開資料顯示,常熟市下轄的鄉鎮機關有公車206輛,全年支出費用1954多萬元(包括駕駛員報酬、車輛折舊費);市級部門共有公車279輛(公檢法除外),部門預算確定的交通經費達1762萬元(不含有駕駛員報酬);村級共有公車87輛,年均支出170多萬元。根據測算,按照上述標注發放交通補貼,每年可節約交通費用合計1550多萬元。
王強說,經過車改小組評估,一些執法單位保留執法車,其余車輛全部移交市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中介機構評估后,統一向社會公開拍賣。
王強介紹,隨著油價上漲,補貼標準也逐步提高,他現在拿到的車補每月為2800元。
謹防公車改革中的新腐敗
曾在常熟市市級機關當過局長的一位先生介紹,當時他們局內的司機全部進行分流,要么去了局內的科室,要么去了下面的事業單位。公開資料顯示,常熟市車改中涉及駕駛員463名,其中提前退休13人,分流轉崗350人,解聘100人。為此支付相關費用105余萬元。
2004年12月初,蘇州市相城區公車改革試點并未如期完成。據媒體報道,當時有近半干部對車改方案持反對態度。相城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說,最反對車改的是一些既得利益者,而很多中低層公務員支持車改。
事實上,各市區縣的車改也不徹底。常熟市在車改政策中規定,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如重大公務活動或出差到常熟市以外地區),可以向市行管局租用車輛。當時這個政策是作為車改的過渡措施,確保各單位用車需要,但結果是,這個政策在車改后延用至今。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蘇南某縣級市一位政府工作人員陸浪(化名)說,車改后車子減少,駕駛員其實沒減少,大多數駕駛員分流后照樣拿工資。
陸浪身邊常有這種情況,因為招商引資的需要,當地很多鄉鎮都會有商務用車,但這些車時常被鄉鎮領導“占用”。他們一邊拿車補,一邊還享用鄉鎮車改后留下的專車。
因為市級機關下面的事業單位并未進行公車改革,這些單位至今留有公車和駕駛員。一個普遍的現象是,機關長期借用事業單位公車。
車改后,機關內部也流行“搭便車”現象。一些委辦局領導干部,也不一定自己花錢,完全可以搭便車,或者干脆要求下屬單位派車,下面的事業單位巴不得有接近領導的機會。
陸浪甚至聽說有些地方的一些鄉鎮領導,在拿到車補時,還利用手中權力,向鄉鎮企業伸手要車,或將用車產生的費用轉嫁給企業。她覺得這是新一輪的公車腐敗。
無錫某縣級市一位政府人士張參(化名)介紹,現在很多領導干部對車補的認識出現了偏差。原來有公車時,“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現在用車必須自己掏錢,而且省下的錢歸自己,于是該去的地方都不去了。
張參說,一些單位超標準發放補貼,以油價上漲名義亂發汽油補貼;或者到下面事業單位無償借用車輛或報銷、索要發票等現象普遍存在。這無形中增加了車改后的行政成本。
葉青說,按照中央新規定,上述借用事業單位用車等行為都是違規行為,紀檢部門如果發現將予以嚴查。未來兩到三年,事業單位公車也要進行改革。
高補貼下的車改能否持續
常熟市監察局的公務員徐峰于2007年在碩士論文中,專門對該市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進行研究。他在論文中計算道:假設某副鎮長購買一輛15萬元的私車,按照使用15年報廢計算,每年折舊費是1萬元,加上每年的保險費、養路費、修理費、保養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用于公務活動的燃料費等1.6萬元左右,合計大約2.6萬元,即每月補貼2200元比較合適。
論文還指出,將車輛每年的保險費、養路費、修理費、保養費、折舊費等全部計算在交通補貼內,而實際上車輛并不完全用于公務,產生的費用不應全由財政承擔。
針對車改效果,徐峰的論文指出,對常熟市200名參加車改公務員的抽樣調查顯示:85%的公務員認為車改便利于工作和生活,增加了出行率;12%的公務員認為,車改對出行造成了一定影響;3%的公務員認為,車改對出行造成了很大影響。
對常熟市100名市民的抽樣調查顯示,68%的市民認為車改是成功的,其中認為促進廉政建設的50%,節約成本的是13%,其他原因5%;32%的市民認為車改是失敗的,認為失敗原因是沒能節約成本的占18%,認為失敗原因是不能根治腐敗的占11%,其他原因3%。
有專家認為,蘇州區縣車改之所以堅持至今,一個關鍵原因就是上述補貼標準被多數官員所接受。
但根據中央最新政策,地方補貼不得高于中央規定的130%,科級干部補貼上限為每月650元。 中國青年報記者詢問了蘇南一些縣市的公務員,不少人坦言新標準過低。
2000多元的落差,如何讓這些領導干部接受?這是二次車改要面對的問題。常熟市紀委相關人士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蘇州市紀委的一位工作人員稱,蘇州車改工作主要由蘇州市發改委牽頭在做。而蘇州市發改委的相關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目前尚無接到任何通知,具體誰來牽頭并沒有定下來。
盡管王強認為新的補貼肯定不夠用,但他表示最終還是會接受。“工作還是要想辦法做的,但如果要到農村,選擇坐公交車去,效率會大打折扣。”
葉青指出,蘇南地區的公車改革是把原來政府要養一部車的錢算進去。當時車改的政策是由政府來制定,“過去發那么多補貼并沒有什么問題”。
而這次中央進行公車改革的出發點不同,中央的政策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用車交通補貼。“現在適度發放補貼,只是補償一部分費用,不是福利,也不是養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