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接近人社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并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而接受人社部委托制定養老保險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專家表示,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是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目前,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為53歲,而在目前的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20%。
三中全會后的養老改革
《*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用480個字,勾勒出未來社會保障制度的頂層設計,將“更加公平可持續”作為社保體系建設的目標。
“在這一輪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中,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重點。在《決定》中,雖然每條只有一句話,但是可以看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總體部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說。
多位受訪者表示,《決定》中提到的有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多項舉措都符合預期。其中,養老保險統籌、研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或將成為下一步改革推進的重點。
央地關系考驗全國統籌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于“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金維剛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全國統籌的實施方案一定會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出臺。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標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目前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標準。
記者調查發現,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于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養老保險基金結余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記者從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處了解到,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卻由于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占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托,目前正在草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于采用什么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于“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并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楊立雄認為,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余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后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他強調,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余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著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征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中國社科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對記者表示,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財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于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于現在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