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浙江師范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浙江師范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浙江師范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浙江師范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浙江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浙江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師范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345。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師范大學。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 本 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第十條學校簡介:浙江師范大學創建于1956年,1985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大學,2015年入選浙江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高校。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學校現有18個學院71個本科專業,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5000余人,研究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5300余人,留學生2800余人。現有教職工2830余人,具有正高職稱教師340余人,副高職稱教師63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810余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9-82282319。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全國所有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五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九條 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類):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初陽學院試驗班1、試驗班2、試驗班3專業要求不低于120分,外國語言文學類、法語專業要求不低于115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不低于110分,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不低于60分,新聞傳播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廣告學)專業(與澳大利亞伊迪斯?科文大學合作,部分課程英文授課)要求不低于100分,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專業(與英國伍斯特大學合作,部分課程英文授課)要求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要求選測科目2B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4C1合格及以上。
浙江省的專業(類)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省外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類)之間不設級差;在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總分名次高、語數外總分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其中江蘇省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在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須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報考):
1.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的進檔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某單科成績特別優秀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以下專業(類)者,可優先錄取:外語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外國語言文學類、法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語文單科成績≥125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漢語言文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數學類、金融學專業。(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對于高中階段在以下競賽中獲得相應獎項且在文理科第一批次投檔之前將相關證書原件遞交我校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進檔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報考我校相關專業(類)可優先錄取: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賽區一、二、三等獎及以上。
(2)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總決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國家級)中獲得一等獎;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