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床板上下布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于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周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 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游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 由于新校區仍處于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筑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七條 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筑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八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九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準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復制、傳播淫穢音像制品和黃色書刊。
第十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學院
2006年9月2日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附: 級 班簽名
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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