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業考試科目設置
1.文化考試
初中學業考試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思品(包括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共五科: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卷面分數 | 考試形式 | |
6月 11日 | 上午 | 9:00~11:00 | 語文 | 120分 | 閉卷 |
下午 | 1:30~3:30 | 數學 | 120分 | 閉卷 | |
4:10~5:30 | 社會·思品 | 80分 | 開卷 | ||
6月 12日 | 上午 | 9:00~11:00 | 科學 | 180分 | 閉卷 |
下午 | 1:30~3:10 | 英語 | 120分(其中聽力測試25分) | 閉卷 |
初中地方課程內容列入“社會·思品”考試范圍,包括省、市兩級地方課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英語聽力測試在條件成熟時,將采用人機對話模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