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辦幼兒園4月30日前劃定招生片區
本報訊(記者曾聰虹)日前,《關于秋季洛江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規定4月30日前,公辦性質幼兒園劃定招生服務片區及招生規模,并通過洛江區教育信息網、公示欄等向社會公布;7月1—5日:公辦園進行招生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核核對工作;7月10日前幼兒園確定并公布招生對象。
今秋洛江公辦幼兒園仍堅持就近劃片招生,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戶籍適齡幼兒按時免試入園,在確保完成招收片區內戶籍及居住在片區內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入園后,如有剩余學位優先招收片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幼兒入園。
招生對象為秋季招收年滿3周歲(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小班新生原則上控制在每班不超過30人。不得違反規定招收不滿3周歲的幼兒入學,有開設小小班的民辦幼兒園要控制在每班20人以下。
洛江區教育局將于6月1日前根據年度民辦幼兒園年檢年審結果發布具備招生資質的民辦幼兒園通告,民辦幼兒園應自覺規范招生行為,在具備本年度招生資質許可后方可招生。
招生對象報名時須提供戶籍證明、《預防接種證》,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暫住證、婚育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