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關于秋季中心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意見
鯉城區、豐澤區教育局,市直幼兒園:
為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國家、省、市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有關文件和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教育公平,進一步規范公民辦幼兒園招生行為,現就做好秋季中心市區(指鯉城區、豐澤區,下同)幼兒園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秋季市區幼兒園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公辦性質幼兒園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戶籍的適齡幼兒按時就近免試入園,民辦幼兒園要優先招收周邊群眾的適齡幼兒入園。
二、明確職責
鯉城區、豐澤區的幼兒園招生工作,在我局的統籌協調下,由兩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市直幼兒園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鯉城區、豐澤區教育局要按"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劃定本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繪制轄區內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服務區示意圖,合理確定各公、民辦幼兒園招生規模。要對現有公、民辦幼兒園進行摸底核查,嚴格審核辦園資格,并向社會宣傳、公示,正確引導轄區內群眾選擇有辦園資質的幼兒園入讀,嚴禁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及被取締的民辦幼兒園繼續招生。要充分挖潛擴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優質幼兒園的學位,確保適齡幼兒按時入園,同時嚴禁超大規模招生。鯉城區作為福建省公辦幼兒園招生改革試點單位,要加強領導,做好試點工作。
(二)各區要統一在3月20日前,通過本區教育信息網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各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及招生規模。
(三)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從本區教育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于3月20日前向社會公布并報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備案。市直幼兒園的招生工作意見由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
三、招生對象
戶籍關系在鯉城區、豐澤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
四、招生辦法
(一)市區公辦幼兒園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市區戶籍適齡兒童。具體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由各區教育局自行規定。市直幼兒園由市教育局規定。
(二)各區教育局要在對民辦幼兒園進行年檢評估的基礎上,根據民辦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合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