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河源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河源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18〕3號)規定,我市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8月初已將今年1-7月調資增加的補發額發至退休人員的賬戶。
本次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從什么時候開始調整?
2018年1月1日起調整,1月至7月的補發金額已于近日發放到位。調整后的新標準從8月開始執行。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本次調整?
根據國家和省、市規定,本次調整對象為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范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此外,2018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也按規定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您的養老金具體怎么漲?
根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調整。
調整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加發50元,定額調整體現了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就是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 每滿 1 年(不滿 1 年的按 1 年計算)養老金月標準增加 1元。 其中, 繳費年限超過 15 年的退休人員, 超過 15 年的繳費年限,每滿 1 年(不滿 1 年的按 1 年計算)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 1 元。 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 年)×1元。
三、傾斜調整
傾斜則是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后,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軍轉干部等群體予以照顧,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體現重點關懷。
1.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 。
2018 年 6 月 30 目前(含當日)年滿 70 周歲不滿 75 周歲的, 每人每月加發 50元 ,全年 600元;年滿 75 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 100 元,全年 1200 元。 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 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在此基礎上,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含當日)年滿 80 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每月再傾斜加發 50 元,按月發放并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對企業軍轉干部傾斜調整。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 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后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