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荊門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荊門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7月4日,省人社廳網站公布2018年湖北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水平為5.1%,并要求最遲于8月底前發放到位。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此次調整,預計將惠及我市19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
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分三檔。
▲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為多繳多得。
養老金發放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革命老同志、艱苦地區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后,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據了解,今年是我國基本養老金第14次連續調整,也是第三次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我市將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8月底前按文件規定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并足額發放到位。